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判你没商量!

发表时间: 2024-03-24 来源:焦点关注

  信息时代,个人隐私信息安全保护变得突出和紧迫。近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何某某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一案,依法对何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同时对何某某的违法来得到的一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件简介:何某某具有办理联通公司手机卡的权限,何某某谎称开卡可以不要钱送话费,并称自己有开卡任务,诱骗他人在自己处多开卡,随即将电话卡收回,谎称帮助其注销。通过此方式何某某获得大量他人的手机卡,在未经手机卡卡主的允许下,明知手机号是属于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仍将他人手机号以及手机号验证码提供给上线用于APP注册而非法获利。

  法官说法:何某某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隐私信息,违法来得到的一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公民信息与公民安全密切关联,公民信息被非法获取泄露,轻则造成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等侵犯公民的隐私权,重则甚至有可能引发电信诈骗、敲诈勒索、洗钱等次生犯罪,严重威胁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且易导致非常严重的社会危害。公民的个人隐私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隐私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隐私信息,违规收集、获取、提供、出售个人隐私信息有可能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惩处。公民个人务必树立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提供、分享、丢弃个人隐私信息,谨防个人隐私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办理业务时,亦莫轻易地将手机交给他人,以免信息泄露,造成不必要的人身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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