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清代兴办义学二三事
从康熙二十二年(1683)在台南建立西定坊书院起,清代在200年间于台湾连续建立62所书院,数量蔚为可观。图为南投县的蓝田书院
义学,又称义塾,是面向清贫子弟招生的免费校园,分为官建、民建和官民共建。义学的来源能够追溯至东汉时期,据《后汉书》记载,东汉官员杨仁“宽惠为政,劝课掾史弟子,悉令就学。其有透明经术者,显之右署,或贡之朝,由是义学大兴”。宋元时期,义学逐步鼓起,北宋名相范仲淹为清贫子弟专设义学。明清时期,义学有了较大开展。尤其是在清代控制者的大力扶持下,义学在全国各地广泛设置,并与私塾、社学等一起承担起蒙学教育。清末教育家王韬在《征设乡义学序》中写道:“义学者,即以补官学之所不及。”
据《清史稿推举志》记载:“义学初由京师五城各立一所,后各省府、州、县多建立,教孤寒生童,或苗、满、黎、瑶子弟秀异者。”
清朝入关后,跟着控制区域的扩展,八旗人才奇缺,“仅足敷京员之用”,亟须培育很多人才。康熙三十年(1691),清廷以佐领为单位,为家境清贫、无力延师的八旗子弟开办校园八旗义学,用以教授幼童满蒙文字。“凡旗子弟十岁以上者,各佐领在本佐领内各选一人。满洲幼童,教习满书、满语;蒙古幼童,教习满洲、蒙古书,满洲、蒙古语;汉军幼童,教习满书、满语,并教习马、步箭。”他们经过在义学学习,成为各部、院、衙门可供选择的根底人才。继京师建立八旗义学后,各地的驻防八旗也相继建立义学。
在贵州、云南、广西、四川等地和少数民族集合区,清政府亦屡次诏令兴修义学。康熙四十五年(1706)和五十九年(1720),康熙帝别离议准“黔省府、州、县、卫俱设义学”及“广西土属十五处,各设义学一所”事宜。雍正帝继位后,持续在少数民族集合区兴修义学。雍正三年(1725),他议准“云南、黔省等地建立义学,令彝人、苗人子弟有志读书者入学”。雍正十年(1732),雍正帝又议准“湖南永绥六里,每处建立义学三所”。这一行动不只促进了少数民族集合区的蒙学教育,还加强了民族文化的交融。
清朝控制者经过鼓动各省兴修义学推广教化,明人伦、改民俗,保护当地社会秩序的安稳。康熙五十二年(1713),康熙帝“议准各省府、州、县令多立义学,延请名师,集合孤寒生童,勉励读书”。雍正元年(1723),雍正帝“谕各直省现任官员,自立生祠书院,令改为义学,延师授徒,以广文教”。乾隆元年(1736),乾隆帝议准“令顺天府尹转饬大兴、宛平两县,整理义学基址,斟酌扩大,葺旧建新,律无力读书之士得以聚处。该府尹遴选文理兼优之士,延请为师。凡愿就学者,不管乡城,不拘长幼,俱令赴学肄业”。
乾隆、嘉庆时期,内地及沿海区域现已广泛建立义学。道光年间,朝廷谕令各州、县均办义学,并规则详细的学习内容。如,道光初年襄阳府要求“各蒙童以本府所刊之《小儿语》《小学诗礼》《圣谕广训》为先,三书即熟,再读《小学》《四书》《五经》”第一次战役后,跟着西方文化的传入,民间一些有识之士自发集资兴办义学。至光绪年间,各地义学迅猛开展,数量远超早年。
康熙二十二年(1683)后,清政府区域特别的海疆战略地位和民意,把“推广教化”作为办理台湾的重要内容。随后,治台官员捐资兴办并修建起一大批儒学学宫。因为学宫招生数量有限,便呈现了“酌取番童一名归府学”的状况。清政府为了让当地幼童能够轻松的享用最为根底的教育资源,和汉人子弟相同承受我国传统的儒家文化启蒙教育,便广泛建立社学、义学等场所。并且学业有成的义学学童不只有参与科举考试的资历,还能进入当地的府、县儒学学宫进修。
台湾义学底子模仿儒学学宫的规制守时进行岁考月课,教学内容最重要的包括蒙学和经学两种。汉人子弟的教材多用《三字经》《小学》《诗经》等儒家经典启蒙读本,上课内容主要有政令宣导、儒家经典吟诵和八股文习作。当地幼童的上课内容则深化浅出,以训官音(即官话)、教礼仪、学文字为主。
康熙四十三年(1704),台湾知府卫台揆在台湾府建立“东安坊南部义学”,两年后,又建立“东安坊东部义学”。仅康雍时期,台湾已有义学26所。为了能够更好的确保义学的教学质量,台湾当地官员会定时差遣儒学训导深化巡查义学状况。如康熙年间,分巡台厦道陈大辇和北路营参将阮蔡文都曾出巡义学,调查塾师授课;光绪年间,知县周有基拟定7条学规,严厉标准塾师对学生的办理。
“兴教育、重师儒、办义学”被视为办理台湾的底子,广设义学亦成为施行教化最重要的行动之一。康熙六十年(1721),“筹台宗匠”蓝鼎元在上疏朝廷《制军台疆司理书》中写道:“郡县兵防既已缜密然后可施富教兴校园、重师儒,自郡邑以致村庄,多设义学,延有品行者为师,朔望宣讲圣谕十六条,多方劝导,众所周知,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字搬运士习民俗,斯又今天之急务也。”雍正二年(1724),蓝鼎元在《与吴调查论治台事宜书》中写道:“广设义学,复兴文教台邑凤山、诸罗、彰化、淡水,各设义学,凡有志读书者,皆入焉。学行进益者,升之书院为上舍生。则观感奋兴,人文自必日盛。”他主张将义学与书院教育衔接起来,在广设义学的一起,于府城设书院。凡义学中的“学行进益者”,即可升入书院成为“上舍生”,以此鼓动我们活跃向学,促进台湾“儒教渐兴,人文日盛”。
乾隆时期,台湾义学开端转型,纷繁改制为书院。乾隆十年(1745),彰化知县曾日瑛在彰化县学宫右侧设义学一所,但很快被改建为白沙书院。第二年,凤山知县吕钟琇将凤山县义学扩建为屏山书院。乾隆二十四年(1759),诸罗知县李倓在诸罗文庙原址建玉峰书院替代已废义学。这些书院以接收备考乡试的生员为主,兼收清贫子弟,具有义学功用。
清代义学的办学形式多样。官建义学由政府出资兴办,塾师束脩从国库中开销。民建义学主要是经过士绅捐田、捐银、捐房建立,塾师束脩主要从士绅的捐银中支取。因为各地经济状况不同,义学的办学规划也大小不一。关于个人兴办义学的德行义举,清政府有专门的旌表准则,如赐匾额、造牌坊等,使行善者的名声时令得以撒播和宣传。据《清会典》记载:“凡士民人等,或养恤孤寡,或捐资奉养,助赈荒歉,或捐修公所及桥梁路途,或收敛骸骨,实与当地有裨益者,八旗由该都统具奏,直省由该督抚具题。其捐银至千两以上,或田粟准值银千两以上者,均请旨建坊,遵循钦定乐善好施字样,由当地官给银三十两,听本家自行建坊。”
清末民人武训以行乞办学得到朝廷旌表,并被写入《清实录》。武训出生在山东省堂邑县柳林镇(今冠县柳林镇)武家庄的一户贫农家庭,乡人称其“武七”。他年幼失怙,只能随母以乞讨为生,肄业不得。14岁后,武训离家当佣工,雇主见其不识字便以假账相欺回绝付出工钱。年少的武训吃尽没读书的亏,遂萌发兴修义学的想法。他拼命挣钱,“凡挑担、推磨、拉吨,即极艰苦之活,苟能够获利者,无一不行”,“凡肩挑担负,苟能够得钱文者,虽夜以继日,无间寒暑”。武训挣到的工钱,除供养母亲外,都用于筹设义学。而他则极尽俭朴,过着“且佣且乞”的日子,“昼行乞,夜积麻,得一钱,则积之”,“遇断线残缕,必拣而结成绳,或团做线蛋,以资易钱”。
光绪十四年(1888),武训在堂邑县柳林镇东门外建起一所义学,校舍20间,取名“崇贤义塾”。山东巡抚张曜在“崇贤义塾”兴办后上奏光绪帝,依例请“准堂邑县民人武七(武训)自行建坊,给予乐善好施字样,以示旌奖”。光绪帝朱批“著照所请”,准武训自行建坊,并赐“乐善好施”字样。武训不慕虚名,仅仅将“乐善好施”字样做成匾额挂在“崇贤义塾”内,并未建坊。光绪十六年(1890),他与馆陶僧人在馆陶县杨二庄兴办了第二所义学。6年后,武训又在临清县御史巷兴办了第三所义学。
光绪二十二年(1896),武训在临清御史巷义学内病逝,依其遗愿葬于“崇贤义塾”外。他离世后,山东巡抚袁树勋奏请为武训宣付国史馆立传,赞其“以一乞人兴学三州县,捐资万余串,仅予寻常旌表缺乏以示来兹而风薄俗,恳恩宣付史馆立传,以彰奇行”。学部议覆,赞誉武训兴办义学的业绩,亦请“将该义丐武训生平现实,宣付国史馆立传,以章奇节而振学风”。宣统二年(1910)九月,清政府“予积资兴学山东堂邑义丐武训现实,宣付史馆”。(据《我国档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