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通奸杀人案由于皇帝的介入成果办成了冤案
清朝道光末年,涿州有个富豪人家,妻子与外人私通,用木器压住老公的咽喉使他气闭而死,然后用丝带拴到他脖子上,伪形成自缢而死的姿态,陈述官府。县官前去查验,依据《洗冤录》“凡自缢者血痕直入发际,八字不交”记载,剖析死者喉间勒痕跟自缢大不相同,置疑还有死因。后来查到奸夫的名字便抓来具体询问,奸夫招出自己平常跟死者妻子的以及谋杀通过,所以以绞勒定案,依法处罪。
刑部郎中满人耆龄其时正总管秋审事宜,具体查阅案子,以为勒死的八字必交,而所勘测的伤痕却跟绞死的不同,猜疑此案有误,很想借体现自己的才干。而当死囚理解能够逃脱罪责时便誓死狡赖,并重重贿赂宗亲老一辈。宗亲老一辈们连连到都察院上告,都说死者妻子品德贞洁,全力恳求给她雪冤。刑部向朝廷奏明,道光皇帝正想清除断案中的积弊,就特意奖励耆龄顶戴花翎,并勉励刑部司员向耆龄学习,以为初审此案的官员把死者妻子说成良家节妇惨遭污蔑,遂处以不同的斥责贬降,并特意降圣旨要主管部门为该妇人建坊旌表。耆龄从此以断案公允神明而名闻全国。
没过几年,涿州人都颂扬着被旌表的节妇跟她的奸夫私自配成夫妻,悉数占有死者家产的事。死者的女仆仆人们也说出旧主人被害死的景象,所以我们彻底清楚此案初断是正确的,但是此案最终是皇帝钦定的,谁也改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