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曹濮生二审判19年
河南省粮食局原局长曹濮生纳贿、贪婪案在省高院终审落槌,一审法院确认的曹濮生纳贿689万余元,贪婪440万元,二审法院审理后予以认可。一审判处曹濮生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产业100万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曹濮生的上诉被驳回。
曹濮生最大一笔贪婪和纳贿款,来自为防止他人在全国“两会”上告发而并吞部属公司产业,并向房地产公司索贿,所得的800万元终究用来“封口”。
曹濮生2006年2月出任河南省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2006年12月,省粮食局部属公司河南金粮源商贸有限公司与美籍华人邓某,在郑州合资成立了河南龙胜行商贸开展有限公司,两边一起出资876万元,其间邓某出资657万元。
到了2010年,龙胜行公司亏本歇业,邓某找到曹濮生及金粮源公司CEO要求补偿出资丢失,均被回绝。
2011年3月初,邓某以在全国“两会”上发出曹濮生的腐败问题材料为挟制,要求曹补偿其丢失。
曹濮生招集河南某粮食公司总经理胡某和河南某置业公司董事长薛某,要求两家各出400万元凑齐800万元给邓某。
一审法院确认曹濮生向河南某置业公司索贿400万元,贪婪河南某粮食公司公款400万元。
曹濮生对此予以否定,他在上诉中辩解称,他组织两家公司告贷800万元给邓某,是为了停息邓某在全国“两会”上发出触及省粮食局40余名干部职工的告发信,让邓某用于龙胜行公司的运营,不构成贪婪、纳贿违法。
二审法院称,多名证人的证言彼此印证,足以证明曹濮生是为防止邓某在全国“两会”上告发他,而向邓某付出800万元,其是为完成个人利益,而不是单位集体利益,更不是交由邓某用于龙胜行公司的开展运营。
2004 年12月,时任新乡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的曹濮生向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朱某提出,要求贱价购买该公司在新乡开发的一处步行街门面房,交纳了购房款150 万元。朱某作证称,新乡某区的主要领导说曹濮生的亲属想在步行街买一套方位好、价格低的门面房,他计划打八折,该区领导和曹濮生提出按150万元成交,他只好赞同。
经判定,该门面房的商场价值为219.6万元,曹濮生收纳贿赂69.6万元。
2001年下半年,曹濮生使用担任新乡市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当,以有急事需用款为名,到新乡某置业公司总经理郭某的办公室,向其索要现金15万元。
2002年4月的一天,曹濮生找到时任新乡市某部分党委书记的李某,以个人职务提升需求经费为名,向李某索要现金。尔后,李某到曹濮生办公室送给他现金4万元。
2009年,李某找曹濮生帮助为其司机的女儿组织作业。2010年10月,李某送给曹濮生1根价值2.8万元的金条。
裁定书发表,2008年下半年,河南金粮源商贸有限公司推出精品大米,托付规划包装盒。曹濮生儿子曹某承包制造事务,曹某与一家规划公司约好红盒单价 17.8元、黄盒单价12元。但曹濮生打起了举高单价的小算盘。他确认红、黄两色包装盒向金粮源公司的供货单价分别为33元、17元,数量均为2万套。
曹濮生组织其妻子的弟媳郑某找一个企业收转货款,郑某收到货款后,除了付出订货款外,于2009年2月,依据曹濮生的指示,将取得的差价款40万元转账至张某某的个人账户,用于偿还此前曹欠张某某的告贷。
南阳市中院一审确认曹濮生犯纳贿罪、贪婪罪,判处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产业100万元,涉案赃物1147.6万余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揭露材料显现,曹濮生曾先下一任濮阳市经委、财委副主任,南乐县县长、县委书记,濮阳市副市长,新乡市政法委书记等职。
2011年5月份,曹濮生被河南省纪委“双规”,当年6月,被免除河南省粮食局局长职务。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赵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