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食品及化妆品包装问题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发表时间: 2024-08-19 来源:保健品礼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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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题:食品、化妆品包装“喧宾夺主”?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将带来新变化

  中秋节将至,一些豪华月饼礼盒、茶叶礼盒的外包装“喧宾夺主”,消费者扔了不忍,留着无用。市场监管总局2日发布新修订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3年9月起实施。新标准将给市场带来哪些新变化?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目前,市场上部分食品和化妆品企业为追求高额利润,设计和使用层数过多、空隙率过大、成本过高的包装。过度包装已经远远超出了包装本身的基本功能,将包装成本附加到消费的人身上,既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又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陈洪俊说,研究表明,我们国家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至40%,在这些包装废弃物中,大部分是过度包装产生的。

  陈洪俊介绍,新标准涵盖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包括茶叶、酒类、糕点、保健食品等。新标准严格限定了包装层数要求,食品中的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包装,其他食品和化妆品不应超过四层包装;修改了包装空隙率限量要求及计算方式,增加了外包装体积检测、判定规则和不同商品的必要空间系数。对于将初始包装体积做大、增加另外商品等情形,今后将无法逃避监管。

  陈洪俊介绍,考虑到新标准发布后,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要根据新标准要求,对产品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同时需要消纳库存包装和待售商品,尤其是化妆品类商品保质期相对较长,流通环节消纳周期也相对较长。为避免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以及产生新的浪费,在广泛征求有关产业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设置了两年过渡期。

  目前,食品和化妆品企业要开展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让设计、研发和生产人员更深入了解标准技术内容;根据规定要求,对产品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并尽快生产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加快消纳库存包装和已进入市场的商品,确保过渡期后生产及销售的产品符合标准。

  陈洪俊表示,根据标准化法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提供。在过渡期后,市场上不允许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食品和化妆品。因此,呼吁企业在过渡期内尽快整改达标。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魏宏介绍,消费者能够最终靠“一看、二问、三算”,简单判断月饼等商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一是看商品的外包装是否为豪华包装,包装材料是不是属于昂贵的材质。二是新标准严格限定了包装层数要求,在不能拆开包装的情况下,要问包装有几层,层数是不是满足要求。三是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并与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作对比,看是否超标。

  北京工商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教授马爱进说,以茶叶包装为例,与茶叶非间接接触的金属或者塑料包装即为第一层,依次向外数,有几层包装就是包装层数。同时,产品固有属性的材料层以及紧贴销售包装且厚度低于0.03毫米的薄膜不计算在内。比如粽叶、竹筒、天然或胶原蛋白肠衣、空心胶囊等属于产品固有属性的材料层。

  新标准明确,食品或化妆品内装物的体积是用净含量乘以必要空间系数来表示,必要空间系数的取值依据产品而定。以酒类商品为例,酒的必要空间系数是13,一瓶500毫升的白酒允许的包装空隙率不超过30%,可以计算出这瓶白酒外包装的最大允许体积为9285.7立方厘米。假设这瓶酒外包装的长宽高分别为20厘米、15厘米、30厘米,则实际外包装体积为9000立方厘米,小于最大允许值,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此外,新标准继续执行现有标准对包装成本的要求,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营销售卖价格的20%。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推动新标准的落地实施。食品和化妆品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和新标准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倡导消费者自觉践行绿色消费理念,不选购、不使用过度包装的商品。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公布新修订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食品、化妆品包装不得超四层,该标准将于2023年9月起施行。

  一份捞面外卖有4个打包盒,一支口红的包装盒大得能装下一双鞋,一袋零食的包装袋数量比零食还要多……

  不久前,位于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内的菜鸟驿站为了更好的提高快递纸箱塑料包装的循环使用率,在校园里推行“回箱计划”,回收快递纸箱并进行再次共享使用,受到师生欢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副司长薄昱民介绍,首批快递包装绿色认证目录优先选择了在快递行业中使用量大面广的包装箱、胶带等10种产品。

  市场监管总局2日发布新修订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3年9月起实施。